商标抢注现象近年来频发,在我们的感慨同时,更应该考虑加强自己的商标保护,维护自己的商标权。
为什么会有商标抢注现象?
现在很多人对自己商标保护意识不强,没有意识到商标的重要性,或没有保护意识,为一些人对自己商标抢注行为提供了便利。
我国商标注册采用在先申请原则,一些“投机商人”就瞄准了这一“商机”,专门从事商标抢注,从中获取暴利。
现今,企业去注册自己的“山寨”商标,并非稀有,像雪碧、老干妈、小米、阿里巴巴等企业都,进行了自己商标的注册防御。
商标防御是指较为知名的商标所有人在该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服务)或类似商品(服务)以外的其他不同类别的商品或服务上注册的若干相同商标,为防止他人在这些类别的商品或服务上注册使用相同的商标。
防御商标的两种方式
一、跨类别防御
根据《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分类》,目前我国所有商品及服务共划分为45个类别。
跨类别反复就是指、在其中一个类别申请注册了商标后,又在其他之后可能涉及的类别注册相同的商标。
二、同类别防御
同类别防御就是商标所有人在同行业、同类别内注册与原商标近音、同音或字形近似的商标。
防御商标对于企业来说意义巨大,它既可以防止他人对商标进行侵权,也可以降低商标维权成本。
根据《商标法》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
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