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国际贸易电子商务的发展,中国越来越多的优质产品开始在全世界的范围内销售。为了保护产品的权益,维护商标,有必要去申请一个国际商标。因为商标具有地域性 ,在中国注册的商标仅在中国受到保护,而不能在其他国家或地区受到同等的法律保护。
如果有其他人抢先在某个国家或地区注册了某个商标,其他人,哪怕是商标的真正创造者,都无法在同类商品上使用这个商标,所以要趁早。
国际商标的类型:
单一国家注册,依据各国法律向各个国家商标主管机关递交商标注册申请,这样适用的范围很广,全球200多个国家均可采取这种方式,但是对企业而言成本高,手续繁琐,注册周期很长。
地区注册,常见的区域商标主管机关有:欧盟知识产权局(EUIPO)、比荷卢共同局(Benelux Office)、非洲知识产权组织(OAPI)、非洲地区工业产权组织(ARIPO)。
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根据《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或《商标国际注册协定有关议定书》的规定,在马德里联盟成员国间进行的商标注册。我国现行的商标注册制度就是马德里商标体系。
马德里商标的办理途径
01 委托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02 申请人自行向商标局提交申请
马德里商标的办理流程
以本国商标为主→递交本国商标局→(拿到商标受理通知书或者商标证书)→马德里知识产权局→逐一递交相应国家商标局→国际注册证
马德里是没有证书的,两年后没有收到驳回默认为注册成功
马德里商标注册的优势
01 需要同时注册多个国家时手续简单:商标申请人一般只需要通过一个机构、使用一种语言(法语、英语或西班牙语)、提交一份申请,就可以向除原属国之外的其他加入马德里协定的缔约方提出商标注册申请。
02 费用相对便宜:通过马德里申请注册的国家越多,会比单一国申请费用要便宜一些。
欧洲共同体商标注册途径:
任何希望在共同体得到商标保护的自然人或法人均可以直接向内部市场协调局申请商标注册。但是,非欧洲国家的商标国际注册申请人必须委托欧洲国家的代理人提交共同体商标申请;
内部市场协调局收到申请后,对认为符合条件的商标即予以受理,给予申请日和申请号;
商标国际注册受理后,该局进行在先商标检索,同时将申请书递交各成员国进行在先商标检索,各成员国在3个月内将检索报告送交内部市场协调局;
内部市场协调局收到这些检索报告后连同本局的检索报告提供给申请人参考;
如果申请被初步接受注册,自公告之日3个月为异议期。没有异议或异议不成立,商标予以注册。
单一国家申请
即申请人分别向各国国家的申请机构注册商标。
例如:想要在美国拓展品牌产品/服务,就向USPTO (美国专利商标局)进行商标申请,由该商标局进行商标审查,核准登记后,发放美国商标注册证书。
同理,想要在日本进行品牌产品/服务,就向JPO(日本专利局)进行商标申请,发放相应国家商标注册证书。
从提交申请到形式审查,从实质审查直至拿到商标注册证,每一个环节都需要用心经营。商标申请注册前,适当多备些商标,做好充分的准备,在商标局官网进行查询,避免商标已经被他人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