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多数企业在进行商标注册时都不会想自己的商标会被驳回,如果商标被驳回了也不要慌张,看下商标被驳回的理由是什么?那么商标注册被驳回可以退款吗?这个问题相信大多企业都会问,当然是不可以退款的。钱只要进了商标局的口袋里就别想出来,同样作为代理机构的劳动成本已经产生,劳动服务费也是不退还的。那么是什么原因导致商标被驳回呢,常见原因主要有以下三点:1、无法躲避的查盲期:
以前查询盲期比较长,商标查询只能查到四个月前的数据,现在查询盲期有一个月左右,碰到与查询期内的商标相同或近似给驳回; 商标申请数据未录入查询系统,商标局内部人员也无法查到。客观存在的因素。
那么什么是查询盲期呢?可以这样理解,当一个人打算注册商标时,他或他 的商标代理人要在中国商标网的商标数据库里查询之前是不是有人注册过和他要注册的商标相同或类似的商标,而事实上,在商标数据库里是没有从查询之时起前几个月左右的商标信息的。从以往商标审查经验来看,一个商标因查询盲期的原因被驳回的几率也就是5%左右的几率。
2、商标审查员主观因素:
审查员主观判断错误有可能会导致商标给驳回,此因素属于商标审查员个人专业水平及心情决定,因为商标审查员在审查商标的时候对一个商标的近似判断、显著性判断、禁用性条款判断虽然大致相同,但是还是会有一些细微的差别。商标审查员往往对一些较中性的判断较难的商标会有不同的审查结果出现,有个别少数商标往往会有部分人认为能注册,有部分人认为应该驳回。所以会让申请人觉得“有时候审查严格,有时候审查宽松”的错觉。
3、国外商标高咱一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九条和《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第四条的规定,保护工业产权联盟内任何人或其权利继承人,已经在某一巴黎公约成员国正式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在第一次申请后6个月内在中国就同一商标在相同商品上提出商标注册申请,可以享有优先权。
国外商标来中国国内申请商标优先权的影响,申请时间比你提前,国内数据录入更新不及时,眼下无法查到,属于客观因素。
驳回复审为什么还要再次交钱?
相信很多申请人都很郁闷,为何在申请时缴纳了注册费用,为何复审时还要交钱呢,是不是代理机构巧立名目,进行乱收费呢?还真不是这样的。
1、首先,商标被驳回复审,原代理机构任务已经结束,复审是新的业务。
商标驳回是不需要费用的,但是商标驳回复审是需要费用的,因为驳回复审和原来的注册申请是不同的业务流程,商标被驳回之后,原来代理机构的注册申请业务已经结束,既可以找原来的代理机构做复审,也可以委托另外的代理机构来做复审。
2、其次,缴纳费用包括商评委收取官费、代理机构服务费
从收到通知书15天可以处理驳回复审,复审是向商标局评审委员会提起的(注意:不是商标局,原来的注册费用是缴纳到商标局),就相当于提交注册一样,只不过流程不同,总体周期需要9-12月时间,而且还需要律师写复审材料,缴纳总体费用包括向缴纳商评委的官费和代理机构服务费
3、再次,复审也不是百分百包过,不同代理机构水平不同,成功率不同,收费也不同。
有一点需要说明一下,不是说做了复审,商标就一定可以通过,商标复审通过率,很大部分原因,就在于自己的商标和引证的商标近似度如何,如果区别很大,那复审通过率还可以,要是挺近似的,那就可以考虑下是否处理了,其中使用证据的多少一定程度也有很大帮助,另外就是自己找的代理公司的律师专业程度,他们写的复审的理由包括引用的法律条例是否能让商评委人员认可,或者看看他们以往代理了哪些案件复审成功与否,最后就多说一句,每个代理机构的水平不同,复审成功率和价格都不相同,自己可以多问问比对下,选择一个合适的代理机构做复审。
商标注册本身是一种投资行为,注册风险是一定存在的,市场上那些打着百分百包注册通过的无良商家都不足为信,更不要相信某些代理机构承诺的商标局内部有特殊关系的谎话,大浪淘沙,丑恶最终要被市场所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