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争议是指对已经注册的商标争议,即两个注册商标所有人之间因两商标相同或近似所产生的商标权利的争端。商标争议申请需要的资料?
1.注册商标争议裁定申请书(首页);
2.注册商标争议裁定申请书(正文样式);
3.当事人应提交主体资格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身份证复印件);
4.商标评审代理委托书;
5.交纳评审费1500元,不同的代理机构费用不尽一样;
6.证据材料
(1)商标使用的时间;
(2)商标使用的地域范围;
(3)使用商标的经营业绩情况;
(4)商标的推广及广告费用;
(5)其他
注:
一、申请人主体资格:
(1)提出的争议裁定申请的主体可以是任何单位和个人。
(2)提出的争议裁定申请的主体应为商标所有人或利害关系人。
(3)提出的争议裁定申请的主体应为注册商标所有人,且其商标申请注册早于争议商标的申请注册时间。
二、申请时限:
依据商标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提出争议裁定申请的,应是对1988年1月13日以后,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提出争议裁定申请。依据商标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提出争议裁定申请的,应自争议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提出争议裁定申请,但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
三、当事人在评审请求中应明确所依据的法律条款;
四、当事人对提交的证据材料应填写证据目录,逐一分类编号和制作目录清单,对证据材料的来源、证明的具体事实作简要说明,并签名盖章。
五、应按对方当事人的数量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
商标争议的评审程序?
商标争议对象,必须是注册不满五年的商标(恶意注册除外)。但是,对于核准注册前已经提出异议并经过裁定的商标,不得再以相同的事实和理由申请争议裁定。如果有新的事实和理由,还可以申请争议裁定。商标争议评审程序如下:
首先,申请人须依商标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注册商标争议裁定申请书》一式两份,提出争议理由。
商标评审委员会将《注册商标争议裁定申请书》副本交被争议人,并限期答辩。答辩以书面形式进行。必要时,可以要求争议当事人双方公开答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