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商标申请量的迅猛增加,商标被提出撤三的数量,逐年递增。通常,被提撤三的原因是:其他企业想要申请注册的商标与在先注册成功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阻碍了在后商标的申请,以连续3年不使用为由,申请撤销在先已经注册的商标,才能有机会获准注册。
《商标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当我们的商标被提出“撤三”申请时,权利人需要提交商标的有效使用证据。也就是说,商标的使用证据,决定了你的商标是否有效!但是,由于行业惯例、交易习惯、企业日常管理制度等多方面的因素影响,很多商标权人所提供的证据并不规范。
哪些内容可以作为商标的使用证据呢?
1 发票
真实有效的商品销售发票或服务提供发票,可以有力地证明注册商标的使用情况。然而,很多企业在填写发票的时候,只填写简称,这样的发票与注册商标没有任何联系,不能作为充分有效的使用证据,所以在填写发票的时候,要认真、规范,为商标的使用留有有力的证据。
2 合同或者协议
合同和协议是经济主体参与经济活动的重要凭证和依据,但是有些合同或者协议,并没有标注商标,不能作为有效使用证据。因此在订立合同、签订协议时一定要明确标注商标,最好能写上注册商标的名称和注册号,为商标的使用留下有效的证据。
3 广告
广告是企业宣传其商标、商品、服务的一种重要方式,是一种很好的证据材料。但是一些广告发布方式,例如电视广告,不能提供广告发布的时间信息而难以作为直接证据证明商标的使用情况。所以,与广告公司签订的广告发布合同,只要合同中标识商标名称,就可以做为有效的使用证据。
4 包装物
包装物包括商品包装物、服务用品包装物或容器等。单纯的包装物或容器由于难以确定其印制和使用的具体时间,因此还需要其它证据进行佐证。比如委托印刷时与印刷厂签订的合同等,合同要标明商标名称。
5 产品检验报告
由上级质量监督部门、行业协会等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商品品质的产品检验报告,其手续严格,报告各项内容标注清晰,是一种很好的商标使用证据。
另外要注意:
1.日常商标使用要规范,要与注册证上的商标标志一致
在商标使用过程中,不要随意改变商标。在实际使用过程中,如增加了图形或者英文要素,或者不完整的使用商标,都不能证明你所注册的商标在使用,很有可能导致商标被撤销。
2.自己不使用的商标,可以许可他人使用
商标是一种无形资产,可以进行商标转让,也可以许可他人使用。当权利人不打算使用已经注册成功的商标,可以将商标转让或者许可其他有需求的企业使用,这些都将作为商标的使用证据。
如何规避商标撤三风险?
1、商标成功注册之后,应该合理的运营商标。有效的将商标利用起来,如果超过3年不使用,他人就有权利对停止连续三年未使用的商标进行商标撤三申请。
2、不管你对商标对否有规划,只要在三年当中使用了该商标,别人就没有机会进行商标撤三。同时应该将使用商标的证据保留起来,以提防他人申请撤销。那么商标的使用即是在商标使用的商品、商标的包装、交易文书、商标宣传、展览等商业活动。
3、保留证据。如果你的商标被他们提出商标撤三申请,那么你就需要提供证据证明你在三年之类使用过。不管是商标注册人还是商标被许可人对商标的使用都可以视为对该商标的使用。商标使用证据很多,比如说商品,包装,发票,交易凭证等多种证据相互佐证,形成有效证据链。
商标作为识别商品和服务来源的标志,只有投入到实际使用中,才能发挥其功能。如果被核准注册的商标搁置不用,则丧失了最基本的价值,那么“易主”对其来说,就是最好的归宿。商标连续三年不使用撤销制度的设立,一方面可以避免商标资源的浪费,另一方面也是鼓励商标注册人积极履行商标的使用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