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红牛官方今天发布声明称,长沙中院(2021)湘01民初564号民事判决书7月29日已驳回泰国天丝起诉中国红牛长沙经销商华厦糖酒公司商标侵权的全部诉讼请求。
据了解,2021年,泰国天丝以侵害商标权为由发起对中国红牛产业链合作伙伴长沙市华厦糖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糖酒公司)的诉讼。
长沙市华厦糖酒自2003与中国红牛达成合作至今,红牛维生素功能饮料年销售额超过2个亿。
经过审理,长沙中院最终认定:“天丝公司目前尚无充分有效的证据证明红牛公司侵犯了天丝公司的商标权,故其在本案中主张红牛公司的下级经销商糖酒公司侵犯商标权依据不足,本院不予支持。”
据了解,双方是从2016年开始了红牛系列商标纠纷,其争议的焦点在于,合作期限是20年还是50年。
其实双方在1995年签署的50年《协议书》,明确约定中国红牛享有50年内在中国生产销售红牛饮料的独家经营权。
依据约定,泰国天丝无权在中国境内经营红牛饮料,其既无权亦无必要性在中国境内使用红牛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