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宣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消息,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发布通告,将全面推行商标业务申请受理、审查审理及发文的电子化,以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和工作效能。自2026年7月1日起,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商标业务,原则上需通过商标网上服务系统提交电子材料,不再接收纸质材料。
一、电子提交与证据规范
自2026年7月1日起,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商标业务,原则上应通过商标网上服务系统提交电子材料,不再提交纸质材料。涉及电子证据提交的业务,需按照《商标业务电子证据提交指引》的要求进行。
二、网上申请费用优惠
通过商标网上服务系统提交网上申请的,相关费用可享受优惠。其中,商标变更业务网上申请免费,其他商标业务网上申请享受九折优惠。具体收费标准可查阅中国商标网《商标业务缴费指南》。
三、设置过渡期安排
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设为“过渡期”。过渡期内,商标代理机构应做好准备工作,优先通过网上服务系统提交业务材料。
四、已提交纸件申请的处理方式
通告发布前已提交纸质申请的,其答复及补充材料目前仍可通过纸质方式提交。商标局正在进行系统改造,后续将上线“纸件转电子件”功能,功能上线后,相关材料也可通过网上服务系统提交。
五、咨询与协助渠道
当事人及代理机构在办理业务过程中如遇问题,可通过咨询电话(010-63218500)、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留言、商标注册大厅(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茶马南街1号)或各地商标业务受理窗口进行咨询。办理存在困难的,可前往商标注册大厅或地方受理窗口,由工作人员现场协助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