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全球连锁零售巨头7-Eleven向美国得克萨斯州北区联邦地区法院提交诉状,将运动品牌龙头耐克推上被告席。
7-Eleven指控耐克即将于7月11日发售的新款Air Max 95 Big Bubble QS 2(货号IR1944-102),在鞋身侧条纹采用与自家标志性橙、绿、红三色横向条纹高度近似的配色组合,且刻意将发售日选定在7-Eleven年度品牌促销日“7-Eleven Day”,涉嫌违反美国《兰哈姆法》,构成商标侵权、不正当竞争及商业搭便车行为。
截至7月6日,耐克方面尚未发布官方回应,涉事鞋款已从SNKRS APP部分区域下架,二级市场溢价传闻四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