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对北京两家商标代理机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停止受理其商标代理业务6个月。
处罚决定书显示,两家机构在招揽业务过程中存在多项违规行为:虚构“专业知识产权律师团队”,冒用他人案例谎称是自身业绩,多次无依据宣称代理成功率“90%”“九成以上”,并向客户作出“肯定能下证”“一定拿下”等承诺。
两家涉案代理机构主张,其自身没有通过夸大通过率诱骗客户,仅存在语言沟通缺陷;调查阶段承认无合作律师系害怕同行报复。同时,二者提出已经受到市场监管部门罚款处罚,依据“一事不再罚”原则,请求不再给予停止受理商标代理业务的处罚。
针对两家涉案代理机构的申辩意见,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查认为,二者在案件调查阶段已承认通过夸大代理通过率等方式误导、诱骗委托人的事实,听证阶段亦未否认该事实,也未能提供受胁迫作出相关陈述的证据;依据我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一事不再罚”仅针对两次以上罚款处罚,此次拟作出的停止受理商标代理业务不属于罚款处罚,故对二者的陈述申辩、听证意见均不予采纳。
处罚决定指出,两家机构在开展商标代理业务期间,通过虚构专业能力、承诺结果、夸大代理业务成功率等不正当手段,误导、诱骗委托人,招揽代理业务,扰乱商标代理市场秩序。相关行为属于《商标代理监督管理规定》所列违法情形,同时构成商标法、商标法实施条例规定的违法行为,多种违法情形并存,情节严重。国家知识产权局依据商标法和商标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对两家涉案代理机构作出停止受理商标代理业务6个月的处罚。
商标注册申请,本质上是向行政机关提出请求,由审查员依法定标准和程序作出裁判。一件商标能否获准注册,取决于标志本身是否具有显著性、是否与他人在先权利冲突、是否违反禁用条款等诸多法定要件。没有任何代理机构能够替审查员“决定”结果,更不可能“保证下证”。那些信誓旦旦的“包过”承诺,要么是对法定程序的无知,要么是对委托人的刻意误导。更值得注意的是,两家涉案代理机构在听证中辩称“仅存在语言沟通缺陷”,试图将系统性虚假宣传轻描淡写为“说话不严谨”。虚构律师团队、冒用他人案例、无依据承诺结果,这些行为显然不是“沟通”问题。
代理机构真正的专业价值,不在于兜售“结果确定性”,而在于通过检索分析、策略建议和材料准备,帮助申请人尽可能降低法律风险、提高申请质量。把“专业”包装成“包过”,把“服务”异化为“赌概率”,既辜负了委托人的信任,也侵蚀了代理行业赖以立足的专业根基。
2025年以来,国家知识产权局会同公安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开展知识产权代理行业专项整治行动,从严整治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代理违法违规行为,推动行业秩序持续向好。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对两家涉案代理机构施以停止受理商标代理业务6个月的处罚,释放出的信号清晰而有力:以虚假承诺招揽业务,不是“行业潜规则”可以搪塞的灰色地带。
商标代理行业连接着千千万万创新主体与商标审查机关,是知识产权制度运行的重要一环。让“包过”话术退出市场,让专业回归专业,这个行业才能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