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有多少人注意到“滴滴打车”原来是叫“嘀嘀打车”的?
打车APP取名“嘀嘀”不难理解,毕竟听到“嘀嘀”之声就能联想到下单成功。之所以改名为“滴滴”,一方面是因为商标战略没做好,另一方面也是因为一个啼笑皆非的原因。
事实上,“嘀嘀”的商标权并不属于小桔科技,而是属于杭州的妙影微电子有限公司。
早在2012年,妙影微电子就已在第9大类(计算机程序、可下载软件等类型)成功注册了“嘀嘀”以及“Didi”,享有这两个商标的专用权。也就是说未经妙影微电子的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与其核准商标或服务项目相同或类似的商品或服务上使用与“嘀嘀”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
妙影微电子认为,小桔科技未经其许可就擅自使用“嘀嘀”商标,已经构成了商标侵权,遂将其告至法庭,向其索赔8000万元,就在小桔科技因“嘀嘀”商标官司缠身之际,其CEO程维发现高达6成的用户经常将“嘀嘀打车”输成“滴滴打车”,出于用户习惯及商标权的考虑,将“嘀嘀打车”更名为“滴滴打车”。
小桔科技这起涉嫌侵犯商标专用权的案件以“改名”收尾。
商标专用权是商标所有人依法对其注册商标所享有的专用权利,包括注册商标的专有使用权、禁止权、转让权、许可使用权和续展权等。拥有一款商标不仅能在关键时刻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也能通过一系列运作手段,直接通过商标获取经济效益。
受此教训,滴滴的运营公司小桔科技,已在去年6月注册或买下了didichuxing.com和didichuxing.cn域名。同时滴滴出行的商标也已经申请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