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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娱乐信报2月3日报道备受关注的“非诚勿扰”商标纠纷又有“神展开”。2月2日,公众号“知产力”发布文章称,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已正式立案,受理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起诉金阿欢、永嘉县非诚勿扰婚姻介绍所(普通合伙)民事侵权案。2月3日,孟非在微博上转载了这篇文章,并配文称:“路不平,有人踩”。
非诚勿扰”这四个字的原主人,电影《非诚勿扰》的片方华谊兄弟将刚刚在“非诚勿扰”纠纷中打赢了江苏卫视的金阿欢告上法庭,要求对方停止使用“非诚勿扰”商标。如果华谊兄弟在这起官司中胜诉,江苏卫视之围自解。
2008年,冯小刚执导、华谊兄弟出品的电影《非诚勿扰》在贺岁档上大火。此后,江苏卫视获得华谊兄弟授权,以非诚勿扰为名,开办了一档相亲节目,于2010年1月开播,不久后便成为家喻户晓的电视节目,收视率一直不俗,还引爆了无数娱乐乃至社会话题。而温州人金阿欢也看准此中商机,抢先注册了“非诚勿扰”商标用于自己的婚介所。
2013年,温州人金阿欢以江苏卫视《非诚勿扰》商标侵权为由,将后者告上法庭。金阿欢称自己是“非诚勿扰”商标的正式持有人,2009年便向国家商标局申请“非诚勿扰”商标,并于2010年9月7日获得了商标注册证,核定服务范围为第45类,包括“交友服务、婚姻介绍所”。
2014年12月,一审法院驳回金阿欢的诉讼请求。但在一审轻松胜诉后,江苏卫视于去年年底在二审中遭遇了“突然死亡”,终审直接被判败诉,被判决剥夺了继续使用“非诚勿扰”的权力。
目前,江苏卫视的《非诚勿扰》已经临时改名《缘来非诚勿扰》,江苏卫视则在向上级法院进行申诉,争取推翻深圳中院的终审判决。不过此次华谊兄弟出手,直指金阿欢抢注的“非诚勿扰”商标合法性。华谊兄弟方面认为,在2008年的电影之前,“非诚勿扰”一词并没有特定含义,正是这部电影让这个生造的词汇流行起来。华谊兄弟认为自己作为电影出品方享有电影标题“非诚勿扰”的文字著作权。金阿欢注册的商标不仅文字内容和电影标题一致,还直接挪用了电影标题的文字美术设计。
华谊兄弟要求金阿欢和其婚介所立即删除与电影标题的文子美术设计并停止使用这一商标,而在经济上则只提出了象征性的1元索赔。显然,如果华谊兄弟胜诉,金阿欢使用“非诚勿扰”商标被认定为非法,其之前打赢江苏卫视自然也就没了意义。江苏卫视之围也就不攻自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