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连花清瘟卖断货”的消息频频登上热搜。
公开资料显示,连花清瘟系列药物是以岭药业的独家中成药品种。2020年之前,连花清瘟一般作为居民应对感冒和流感症状的药物进行使用;2020年新冠疫情发生后,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连花清瘟在原批准适应症的基础上,增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轻型、普通型”等说明。
近期,在优化疫情防控二十条发布后,包括连花清瘟胶囊在内的许多非处方药被公众囤积。
连花清瘟的“火爆”,让不少“眼红”的商家们发现了新的“商机”。淘宝平台显示,众多“莲花/连花清温茶”在售,且大部分产品的外包装神似以岭药业的连花清瘟。
这些产品打出“感冒发热”“鼻塞流涕”“咳嗽头痛”的字样。不过产品的属性仅是食品,配料表为金银花、杏仁、鱼腥草等。
针对一系列“连花清瘟”们的举动,以岭药业不得不站出来辟谣。
以岭药业发布声明称,“连花清瘟”“连花”“连花清”“连花清菲”为公司依法注册并获得商标专用权的商标;公司生产的“连花清瘟胶囊”的外观设计专利未授权他人使用;对生产、销售假冒、混淆公司产品及其它侵犯公司商标专用权等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保留追究责任人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
中国商标网显示,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共计申请“连花清瘟”商标71件。
并且,多次申请指定使用在第30类茶饮料相关商品上的商标,该系列商标中有的被驳回已无效,有的在驳回复审程序中。
因此,市场上虽有商家将“连花清瘟”、“连花清温”使用在代用茶上,但该行为目前还很难认定是侵犯以岭药业商标权。
同时,目前多家公司申请注册“连花清温”、“莲花清温”、“莲花清瘟”、“连花青温”商标,以及“连花清温片”、“连花清温茶”等商标,申请人涉及药业公司、生物公司、互联网公司、食品公司等,国际分类包括医药、医疗器械、方便食品等,其中多个商标已被驳回或处于无效状态,其余状态多为“待实质审查”。
“连花清瘟”的知名度确实是以岭药业“连花清瘟”药品塑造的,因此其他市场主体将该名称使用在其他商品上,显然是窃取了以岭药业“连花清瘟”商标的市场价值。如若确实发生消费者混淆的案例,相关主管部门也可以跨类别保护“连花清瘟”商标权利,可以禁止其他商家打擦边球、误导消费者。
目前,市场上经常出现一款产品爆火,接着遭遇商标抢注和假冒、傍名牌等侵权行为。商标是企业重要无形资产,只有及时申请商标注册,完善商标布局,才能杜绝商标抢注、侵权纠纷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