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著作权法第三条规定的各类作品均可申请登记。包括: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 戏剧、 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美术、建筑作品;摄影作品;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计算机软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作品。
1.申请表。内容包括:作品名称、作品类别、署名、完成日期、是否发布、开始日期和地点;工作完成形式(个人、合作、委托、职务、其他);作者情况、其他版权所有者情况。
2.申请人身份证明(个人申请人提供的身份证副本、单位申请人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作者提供的身份证副本)。
3.提供作品样本(文字作品提供创作草稿;艺术作品、摄影作品具有10cm×12cm的照片2;工程产品设计图纸提供三视图、效果图或实物照片;影视作品提供VCD等)。
4.对作品的创造性描述。
5.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提交合作作品附合作作者委托书、委托作品附委托合同或专有权许可使用合同。
著作权也称为版权。根据自愿性原则,对下列作品进行著作权登记:软件著作权;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建筑作品、美术;摄影作品;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工程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和其他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此外,它也接受与版权相关的其他注册;登记各种作品的授权作品(计算机软件除外);录音、录像制品登记;其他与著作权有关的受国家版权局的指定中心进行的登记等。
版权登记收费类型和收费标准
一、版权登记收费类型:
1.著作权登记费;
2.著作权合同登记费;
3.变更或补充登记费;
4.登记证书费;
5.封存保管费;
6.例外交存费;
7.查询费;
8.撤销登记申请费;
9.其他需交纳的费用。
二、版权登记收取的费用
值得注意的是,版权登记收取费用取决于用户登记版权的方式,不同的办理方式所需要多的花费也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