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出门偶遇路虎极光和陆风X7同时等红灯,两个车主互相看了一眼,然后说了一句:傻逼!
还记得前两天我们的一篇报道吗?就是路虎终于忍不住要告陆风X7了!不记得也没关系,直接点这里回顾一下!
隔壁老王买了这辆车,3天就泡妞成功了
官司还没有正式的打起来,今天国家知识产权局就发来了一个消息:
“对捷豹路虎有限公司的揽胜极光车型和江铃控股有限公司的陆风X7车型专利权宣告全部无效”
哎哎哎?怎么好好的专利权还能宣布无效呢?其实这次的专利权无效宣告都是两家公司的互相请求!听不懂?就是路虎向国家知识产权局请求宣布陆风X7的专利无效!而陆风也向国家知识产权局请求宣布路虎揽胜极光的专利无效!你说这事玩得...
当然了,要请求对方专利权无效的原因也不是随便申请一下就可以了,国家知识产权的在公告中指出无效的原因真的是特别的细节,细节到大家都忽略了的地方了:
关于陆风X7专利被取消的原因,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公告中指出,虽然揽胜极光与陆风X7在细节设计上有差异,但两者具有基本相同的车身立体形状和设计风格,包括悬浮式车顶、车身比例、侧面腰线等,因此两者在整体视觉效果上没有区别,因此涉案专利(陆风X7)不符合专利法第23条第2款的规定。
陆风X7专利被取消的原因还比较好理解,毕竟就是个山寨,并且国家知识产权局给出的理由十分充分,但是取消路虎揽胜极光专利的原因,就有点“吹毛瑕疵”了
关于揽胜极光专利被取消的原因,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公告中指出了多种证据,其中,揽胜极光之前注册的专利因为五门版和三门版的设计差异不符合专利法第23条第2款的规定(注:专利法第23条第2款为外观设计具有明显区别),因此被取消。
揽胜极光三门版
揽胜极光五门版
这边两家专利都被宣布无效,专利争夺战也已经进入了白热化状态了,但对我们消费者也没啥影响,反正谁输谁赢起码得打个好几年的官司吧?到时候估计路虎极光或者陆风X7都已经换代了。
所以问题来了,最后各位大佬们是支持路虎获胜呢?还是陆风X7获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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