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珍爱上了阿强,在一个有星星的夜晚,一段优美的土味情话流行歌曲响彻大街小巷!若是你是B站的弹幕君,那么每当看到有男女角色到情感演绎暧昧场景时,总能看到这句既土味又贴切的话,慢悠悠的飘过,包袱感十足!阿珍爱上了阿强,网络流行语,出自2018年中国动画《刺客伍六七》。同名歌曲由民谣组合五条人所唱,于2016年发行。《阿珍爱上了阿强》作为BGM最早出现在动画第3话。交战中的男女主角突然意外亲上,接地气的情歌恰逢其时。歌词中的“阿珍”和“阿强”都是港片中最普通的人名,结合搞笑的剧情和魔性的旋律,令人印象深刻。作为一个有“职业病”的小编,赶紧打开了中国商标网,开始了常规的操作,搜索和检索,毕竟,这年头名人名曲、艺名等等商标被抢注事件已非常常见!
经检索,目前在中国商标网上能够查询到的包含“阿珍爱上阿强”的商标共3件,注册的类目表现在第29、30、43类,其中29、30类被石月注册申请,第43类被济南大成卓越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申请注册,并且都已注册成功拿到商标证书。(详情见下图)
其实,商标抢注并不是什么新鲜事,而且每天都会有商标被抢注的事情登上热搜,尤其一些大网红的名字,据了解,从去年开始,商标局从注册量方面已经对此严加管控,也是对恶意注册进一步制约和管控。
当然作为新媒体人也不要慌,若是准备做和已经在做的网红ip,一定要及时去保护、防御,若是已经是网红的ip,假如有人正在申请抢注,可以及时提出异议,因为商标申请有三个月的初审公告期,即使商标已经被注册,也可以在五年内提起商标无效。
作为新媒体人,在知识产权方面一定要重视,因为商标的细分品类众多,有必要找一个知识产权代理机构长期陪跑。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法律规定:
第三十二条 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第三十三条 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
第四十九条 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