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年春节档上映的各大电影中,最让观众震惊的则是《满江红》这部不算黑马的黑马古装悬疑喜剧。票房取得优异成绩的同时,也取得了众多观众的好评,在多个短视频及社交平台电影《满江红》多次冲上热榜第一。
满江红的爆火,又重新让秦桧爆火了一次,当然是负面的那种,各大景区,只要是有秦桧跪像的,大家都在排队打秦桧。
据企查查显示,其实,曾有多家公司以及自然人申请“秦桧”相关商标,包括“孬秦桧”“炸秦桧”“火烧秦桧”“秦桧跪岳”等,国际分类包括方便食品、烟草烟具、广告销售等,这些商标最早申请于2001年,目前均被驳回或处于无效状态。
历史人物姓名能否申请注册商标?
目前,我国《商标法》并没有明文禁止历史名人姓名的商标注册和使用。但应注意的是《商标审查审理指南》对《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的“具体适用”部分,明确罗列并载明:“与政治、经济、文化、民族、宗教等公众人物的姓名相同或者近似,足以对我国政治、经济、文化、民族、宗教等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产生消极、负面影响的”,构成“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的禁止注册标志。
历史人物姓名注册商标需要考虑下列几点因素:
1、历史上已有定论的反面人物的姓名商标
对于历史上已有定论的反面人物,如东条英机、秦桧、汪精卫等,其共同的特征是这些人物在历史上都曾对我们的民族感情造成了极大伤害。如果允许这些姓名作为商标,在商品流通中使用、宣传,会在社会上产生各种不良影响。所以,根据商标法第十条的规定,这些公众人物的姓名应当禁止被作为商标使用或者注册。这样做的主旨在于尊重历史、尊重民族感情。
2、古代历史上公众人物的姓名商标
对于中国古代历史上公众人物,包括民族英雄、能工巧匠、帝王将相、才子佳人等,其在我国历史上有着深远的影响。由于历史久远,该权利人已经丧失了相应权利,作为商标使用,在现实生活中,一般不至于产生不良影响,所以通常这类姓名是可以作为商标注册的。
在商标实践中,已有很多这类人物的名字被申请为注册商标了,如“岳飞”商标被注册在汽车照明设备等商品上,“鲁班”商标被注册在“木工机械”等商标、服务上,“秦始皇”商标被使用在贵重金属、服装上,“貂禅”商标被使用在健美按摩设备上。
3、近代历史上公众人物的姓名商标
近代历史上的公众人物,由于距今年代较近,往往与我们当前政治、经济有着或多或少的联系,不少公众人物的近亲属都还在世。假如允许他人将近代历史上公众人物的姓名申请商标注册,一方面可能会对公众人物的社会形象造成损害,另一方面还可能会对其近亲属造成精神损害。
更为重要的是,假如将这些名字注册为商标由个别人专有使用,有可能会使消费者将该商品与这些公众人物联系起来,造成混淆或误认,使商标所有人获取“不正当”利益。这些商标使用,具有社会不良影响,因此,应当加以限制。故而,有人申请“溥仪”、“小平”、“中正”等商标都被商标局驳回了。
历史上的公众人物的姓名不仅具有表示公众人物身份的作用,还承载了许多文化、政治、甚至财产上的价值。因此,对历史上的公众人物姓名申请注册商标有可能会与各种在先权利冲突,也可能会在社会上产生一些不良的影响。
此外,将历史名人姓名作为商标注册成功的难度比较大,即使可以注册成功,在使用中也应有必要限度,不能滥用和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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